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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
 

臺北設計獎-國際競賽部分

評審團組成原則

  •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。
  • 每個類別的國際評審團(初選7位,決選5位)由專業人士組成,並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。
  •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。
  • 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。

評審方式

  •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與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  • 初複審、準決審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複選評審,遴選出各類別作品進入決選。
  • 決審:各類作品以實品、模型、動畫影片或符合規範之印刷輸出物進行評選。

評分標準(著重應用性、可量產及市場性,其次為創意性,因應社會需求及環境變化,整合藝術、設計、科技等跨域創新,提出相應的設計解決方案。)

應用性 (優先考量)

  • 具可量產及市場性
  • 作品利用創新材料、簡化工序及提升功能等方式,創造應用價值

創意性

  • 發掘新需求及跨域整合
  •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
技術性

  •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、材料、技術等
  • 設計作品之精緻度

藝術性

  • 作品美感表現

特殊獎項部分

全場大獎

本獎項為從所有進入「臺北設計獎」決選的作品與「臺北城市設計選拔」決選的作品中選出1名,為最高榮譽獎項。

社會創新獎

以創造公眾利益為前提,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,利用設計思考來發掘社會亟待改善的議題,並以創新設計方法為核心,設計出具創意與實用價值之作品,解決人民、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,以發揮設計的影響力。

循環設計獎

透過設計將新科技與新創意導入產品製造、使用與棄置等各階段,再賦與產品新的生命,提高各種資源的使用效率。


臺北設計獎-臺北城市設計選拔部分

評審團組成原則

  •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籍專業人士組成。
  •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。
  • 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。

評審方式

  •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與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  • 初複審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複審,遴選出之作品進入決審。
  • 實地查訪:安排評審至作品現地或參賽單位查訪了解。
  • 決審:可選擇繳交作品實體、A1海報、影片、動畫或模型。

評分標準

切題性 (優先考量)

  • 與主題「永續.共融」切合性
  • 作品與臺北城市鏈結度

創新性與美感

  •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 將文化內涵轉換成創新元素

應用性

  • 具可量產及市場性
  • 作品利用創新材料、簡化工序及提升功能等方式,創造應用價值

效益性

  • 提高城市經濟產值 
  • 促進市民生活福祉
  • 提升城市形象

特殊獎項部分

全場大獎

本獎項為從所有進入「臺北設計獎」決選的作品與「臺北城市設計選拔」決選的作品中選出1名,為最高榮譽獎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