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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
 

臺北設計獎-國際競賽部分

評審團組成原則

  •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。
  • 每個類別的國際評審團(初選7位,決選5位)由專業人士組成,並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。
  •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。
  • 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。

評審方式

  •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與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  • 初複審、準決審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複選評審,遴選出各類別作品進入決選。
  • 決審:各類作品以實品、模型、動畫影片或符合規範之印刷輸出物進行評選。

評分標準

應用性 (優先考量)

  •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污染、解決日常生活問題
  • 方便使用者使用
  • 商品化程度
  • 工業設計類將以作品之量產計畫完整性及可行性進行評

創意性

  •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
技術性

  •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、材料、技術等
  • 設計作品之精緻度

藝術性

  • 作品美感表現

特殊獎項部分

臺北市長獎

本獎項就上述定義從所有參賽決選的作品與「臺北城市設計選拔」作品中選出1名,視為最高榮譽獎項。

社會創新獎

以創造公眾利益為前提,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,利用設計思考來發掘社會亟待改善的議題,並能以創新設計方法為核心,設計出具創意與實用價值之作品,解決人民、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,以發揮設計的影響力。

循環設計獎

透過設計將新科技與新創意導入產品製造、使用與棄置等各階段,再賦與產品新的生命,提高各種資源的使用效率。


臺北設計獎-臺北城市設計選拔部分

評審團組成原則

  • 由主辦單位遴選國內籍專業人士組成。
  •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。
  • 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。

評審方式

  •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與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  • 初複審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進行初複審,遴選出之作品進入決審。
  • 實地查訪:安排評審至作品現地或參賽單位查訪了解。
  • 決審:可選擇繳交作品實體、A1海報、影片、動畫或模型。

評分標準

評選透過「設計」解決臺北城市問題,提出可提高市民生活福祉、提升城市形象之設計物、解決方案或活動設計案。

切題性 (優先考量)

  • 與主題「永續·共融」切合性
  • 作品與臺北城市鏈結度

應用性

  •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污染、解決日常生活問題
  • 技術應用成熟度
  • 商品化、市場化程度創意性
  •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
創新性

  • 設計創意及原創性

效益性

  • 帶動城市經濟產值
  • 提高市民生活福祉
  • 提升城市形象

藝術性

  • 作品美感呈現、精緻度

特殊獎項部分

臺北市長獎

本競賽最大獎,以臺北市為設計服務目標,就城市發展、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等層面,提出對用戶最具影響力,讓城市永續性進步的設計創意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