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評審團組成原則:
- 由主辦單位 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,單一類別評審組成至少 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。
-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 無法進行評選 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權利。
(二) 評審方式:
-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 與 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- 初複選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 進行初複選評審 遴選 出各類別作品進入決選 。
- 決選: 各類作品 以實品、模型、動畫影片或符合規範之印刷輸出物進行評選。
(三) 評審標準:
應用性:
-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無染、解決日常問題
- 方便使用者使用
- 商品化程度
- 工業設計類將作品之量產計畫完整性及可行性進行評比
創意性:
-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技術性
- 技術應用之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、材料、技術等
藝術性
- 作品美感表現
-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,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。
- 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後,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,且參賽者與評審團皆同意此評選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