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評審團組成原則:
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。
(二) 評審方式:
-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繳件資料齊備與否、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- 初複選: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,以電子化平台進行初複選評審,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,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10%~15%進入複選,之後再各選出20件作品晉級決選。
- 決選:工業設計類以模型或實品進行評選,視覺傳達設計類以A1海報輸出或實體作品進行評選,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及A1海報輸出品進行評選。
- 網路最佳人氣獎:針對入圍決選作品開放民眾網路線上票選,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1票,並以驗證e-mail方式投票,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「網路最佳人氣獎」。
(三) 評審標準:
應用性(30%):
- 作品符合市場趨勢,具商業開發性
技術性(30%)
-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、材料、技術等
- 決審模型精緻度
創意性(20%)
-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藝術性(20%)
- 作品美感表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