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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標準

 

(一) 評審團組成原則:

  • 由主辦單位 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,單一類別評審組成至少 來自兩個以上不同洲際與國籍。
  •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 無法進行評選 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權利。

(二) 評審方式:

  • 資格審查: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、資料 與 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。
  • 初複選:以數位檔案透過線上系統 進行初複選評審 遴選 出各類別作品進入決選 。
  • 決選: 各類作品 以實品、模型、動畫影片或符合規範之印刷輸出物進行評選。

(三) 評審標準:

應用性:

  •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無染、解決日常問題
  • 方便使用者使用
  • 商品化程度
  • 工業設計類將作品之量產計畫完整性及可行性進行評比

創意性:

  •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

技術性

  • 技術應用之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、材料、技術等

藝術性

  • 作品美感表現

  •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,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。
  • 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後,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,且參賽者與評審團皆同意此評選過程。